8/11/14 刊登 8/19/2014 修正
使徒约翰眼中的耶稣文章的概要:
约翰福音一章1节提到的『道』,希腊字是LOGOS。『LOGOS』的意思是communication,是交流,或通讯,或传达,或通信,或沟通。中文版本翻译为『道』,英文版本翻译为『the Word』。可见,希腊原文的意义,超越了中文和英文翻译文字意义的范围!
所以使徒约翰是想告诉我们,神在太初就已经把预定和设立『要与我们沟通的命令』分别出来,成为了『耶稣基督』。神藉着“耶稣这命令”创造了万有之后,神继续向神的选民颁发其他不同的命令。因此神在太初就预定和设立的命令,不可能是神命令的全部。两千年前出现的耶稣基督,本身是沟通员,也是沟通的命令。耶稣向我们传达这命令,也是神要与世人所立的新约。從这个角度切入去看,耶稣这道这命令,只能是神全部命令的其中一部份。因此我们不能随便推论说,耶稣基督是完整的神the whole God,或说是神本身或本体。这是耶稣与神不同的地方!
使徒约翰也告诉我们,这道这命令,是出自于神 from God, 是神为自己而设for God,也与神同在的with God。 神的每一个命令都应该拥有神完整丰盛的神性。從神的神性的角度切入,我们可以合理的推论说,耶稣也一样拥有神完整丰盛的神性,这也是为什么使徒约翰会说『道就是神』。这就是耶稣与神相同的地方!
以约翰眼中耶稣的概念,去解释耶稣的话语,会解释的清清楚楚,完全没有任何矛盾。
因为耶稣与神有所不同,耶稣不是完整的神本身the whole God,所以耶稣会说“父比我大;耶稣拜父;耶稣向父祈求;耶稣是受父差遣的;他是從父受了命令的;耶稣只说父要他说的话,只做父要他做的事;等等”!
因为耶稣与神有所相同,耶稣拥有神完整丰盛的神性,所以耶稣会说“看到我就是看到父,认识我就是认识父;我与父原为一;等等”!
这就是使徒约翰眼中的耶稣,耶稣与神有所相同,也有所不同。因此耶稣基督是神,耶稣有神完整丰盛的神性,但耶稣并非神的全部,本身,或本体not the whole God。『耶稣与神的同与不同』是不可以分开来推论的。所以,只抓出一半就定论说耶稣完完全全是神的本体和本身,只强调耶稣与神相同的神性,忽略了耶稣与神有所不同的地方,这叫作断章取义。
这就是我Desert Rose 查考约翰福音文字原本意义得到的一个结论。你可以明白和接受这个结论,就无需阅读以下的详细分析了!
前言:
这一篇只研究使徒约翰对主耶稣的,在使徒约翰的眼中,他认为耶稣是谁呢?
我想约翰与彼得一样,都是人,不是神。因此他所写给后人阅读的福音书,是用人可以理解的文字记载,而不是用“人读了也不可能理喻的天使的话语”记载的,所以自当遵循文字应有的意义和规格。
我们也应该明白人类文字的局限!因为有时一句话所表达的意思,或许会超过一个或两个以上。加上这是两千年以前的古文章,我们应该更加小心去求证,文字的用法和意义,是否有所变迁。
以此为前提,只要我们遵循文字的意义,用法和规格,依据文字所可能表达的意思,依据完整的上下文的脉络,一定可以找出使徒约翰想要告诉我们的原本意思。
使徒约翰眼中的耶稣
(A)约翰福音一:1-18简介
使徒约翰在约翰福音书的一章,從一节到十八节,向读者介绍耶稣。短短的经节,约翰告诉我们,耶稣是谁,從哪里来,什么时候存在的,曾经做过什么,有什么样的任务,有什么权柄,会遭遇什么样的对待,耶稣与神有什么关系?
根据使徒约翰文字的意义,以下就是约翰看到的耶稣:
1) 耶稣是神的道,Word。(1:1)
(a)神的道在太初就有了。
(b)神的道是与神同在的。
(c)神的道就是神。
(c)神的道就是神。
2) 万物是藉着耶稣造的。(1:3,10)
3) 生命在耶稣里头,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(1:4)
4) 耶稣就是真光。(1:9)
5) 世人不认识和不接受他。(1:10)
6) 耶稣赐给凡接待和信他的人权柄,成为神的儿女。(1:12)
7) 耶稣成为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。(1:14)
8) 耶稣带给我们恩典和真理。(1:14)
9) 耶稣的荣光给使徒们看见了。(1:14)
10)耶稣是神的独生子。(1:18)
11)耶稣见过神。(1:18)
(B)凭据使徒约翰书写文字的应有意义,可以得到的一个结论
使徒约翰说了这许多话,读者能從约翰话语里面,得到什么理解呢?
如果我们只是抓出使徒约翰的一些句子,以耶稣的定位角度来做结论,那使徒约翰在这些经节里告诉我们的信息,就会好像以下:
(1)耶稣是神。
(2)耶稣是神的独生子。
(3)耶稣是真光。
因此,会有人抓住以上的一句经节,就定论说『耶稣是神』。也会有人抓住另一句经节,也定论说『耶稣是神的儿子』。双方各执一词,制造出一些无谓的纷争和辩论!这种片面式形态理解圣经意义的方法,应该算是一个非常“懒散的,不负责任的,与断章取义的”方法!
为了解开这矛盾的理解,天主教继续创造出“三位一体”的概念,很理智的向基督徒解释,为什么耶稣是父,也是子,也是圣灵,因为他们本是一体的。
也有人更进一步以『耶稣和神的本质,substance』大作文章,说耶稣和神有相同的本质,所以耶稣是神也同时可以是子。永生的神既然是永存的,当然不会死去,所以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也不会死去,这种无道无理非常荒谬的解释!
这些人很理直气壮的向信徒说,他们所提的词句都是圣经记载的。圣经如此的说,那这定论就是真的,有哪一个听众敢说不是呢?
可惜的是,这些理解和说法,两千年以来,都不能满足想要认识神与认识耶稣(定位)的基督徒!因为以上的概念,不能有道有理的解答信徒的质疑。
Desert Rose 的评论:
所以当我们捉住使徒约翰说的一句话“道就是神”,没有凭据文字的意义和整段文字的脉络,单凭这一句话,把这句话理解成是使徒约翰在说耶稣是神的本体,是神的全部,活脱脱就是神本身。这理解立刻与使徒约翰所说的另一句话“耶稣是神的独生子”起了冲突,变成一个人不可以理喻的定论。
两千年以来,在这种教育之下,世人好像越来越变的不可理喻了。我想今天世界上出现了差不多三千多个基督教派的原因,也是拜这种教育所赐吧!
每一个教派都在以耶稣的名传讲耶稣,每一个教派都说自己的耶稣是“真耶稣”,好像没有一个教派看到自己是制造矛盾的“始作俑者”。基督教向世人传“一神论”,自己却把一个神,分裂成三千个有所不同的神了。
这种概念对佛教徒来说是那么的熟悉,因为佛教徒相信他们信的神,可以化身为三千。而现今的基督徒却把他们自己化为三千的神,又毫无理智的在佛教徒面前吹嘘说基督教只信“独一真神”,是与他们所信的“可以化身为三千的神”是不一样的,成为了他们取笑基督徒愚拙的笑柄!
(C)使徒约翰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呢?
使徒约翰说,太初有道,道与神同在,道就是神。这道太初与神同在。万物是藉着他造的。凡被造的,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。(约翰一:1-3)
短短的三节经节,每一个『字,词句phrase与句子sentence』的所有可能表达的意义,我们都没有遗漏或忽略掉吗?
從文字与句子应用的意义去探讨:
(1)使徒约翰所说的『道』,有什么意义呢?
这个字,中文翻译成『道』,英文翻译为『the Word』意思是神的话语,希腊原文是『LOGOS』意思是communication,communication的意思是交流,或通讯,或传达,或通信,或沟通。可见,希腊原文的意义,超越了中文和英文翻译文字意义的范围!
中文翻译的『道』,因为中文读者深受老子道德经和佛教文化的影响,会直接把『道』理解成『永恒不变的神』,但不能让读者直接联想到这原是神要与我们沟通的信息,话语,和命令。你可以看到,这就是中文读者会因此忽略这字含有的另一个意义的原因了!
也因为这样,我们理解不出『神分别出来的命令』与『神』会有所不同的地方:
(1a)神在太初预定和设定的一些命令『道』,我们无从知道数目是多少,但应该可以理解这些命令并不能代表是神向世人所要颁发的『全部命令』。
(1b)我的理解reasoning,神说过的话语和命令,大约(假设)可分为三大类:『太初就预定和设定的命令』与『和旧约选民所说的一切话』和『非常可能,神今天或以后一样也能向我们发新的命令,与起初说的(我们在新约听到的),和旧约说的,完全不同的话语』。理由是,没有任何人有此能力可以封住神的口,使神从此闭口不言,不再发任何命令!
(1c)『命令』是属于“数量性的语词”,是可以数算的!也向我们证明,以上对使徒约翰文字记载意义的理解是合情合理的!
所以從『神命令』的角度切入去看,『神在太初已经预定和设立的命令』,只是神口里所出的一些命令,并非神全部的命令。神把这命令分别出来成为了耶稣基督,既然不是神的全部命令,耶稣这道这命令,也不是神的本身或本体 the whole God!这就是耶稣与神有所不同的地方!
(2)『道与神同在』『这道太初与神同在』,有什么意义呢?
中文读者既然忽略了『道』的原本意义,也就忽略了使徒约翰说的『道与神同在』,又重覆强调说『这道太初与神同在』,这两句词句想要表达的原本意思了。
原本这文字词句的构造『道与神同在』,是告诉我们两者有所不同,所以才会彼此同时存在。如果在约翰眼中,『道』是『神』,『神』是『道』,『道』与『神』两者毫无分别可言的话,那使徒约翰只能说『太初有道,道就是神』就好了,而无需在中间加进一个『表示两者不同,所以会彼此同时存在的词句』。
所以使徒约翰的意思,不过是向我们说,『神在太初预定和设立要与我们沟通的命令』,被神分别出来成为了耶稣基督。这道这命令,是出自于神 from God, 是神为自己而设for God,也与神同在的with God!
因此我们忽略了使徒约翰原本是想向我们说,『神所预定和设定的命令』与『独一真神』是同时存在的;一个是真神,另一个是神部份的命令!这词句再次强调耶稣与神有所不同的地方!(参考诗篇119:89)
(3)『道就是神』
因为我们忽略了文字的原本意义,读到一章1节的第三个词句时phrase,更加会错意了。
(3a)这词句phrase提到的『神』这个字,原本含有两个可能的定义:
(i)一个可以用来指『独一真神』。
(ii)另一个用法是指『普通名词』,因为『神』这个字,就是人类文字用以表达一切大有能力者,受人敬拜者,和人人向其呼吁和求告者的普通名词。(约翰10:34)
(3a1)如果『神』是指独一真神
我们既然了解『道』只是神所说的一些命令而已,所以『道』并不能代表是神的全部the whole God,也不是神的本体或本身。这是被文字确定的一个不可推翻的事实!
这样從这句话『道就是神』的意义里面,出现一个非常高的可能性,其中一个是『子集』,另一个是『父集』;『道』是子集,『独一真神』是父集。
(3a2)如果『神』是指普通名词
约翰所说的『道』,原本是指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或命令。神的命令,command,本来本身就带着power能力。我们在文字上称『道』为『神』是不为过的,因为『神』这词,就是人类文字表达一切大有能力者,受人敬拜者,和人人向其呼吁和求告者的普通名词。(约翰10:34)
所以使徒约翰的意思,可能只是在表达,從神而来的『道』,是充满能力的,所以约翰称之为『神』,但不是指『独一真神』。
(3a3)神的每一个命令command,本身都含有神丰盛的神性。并且这命令在太初时已经预先被立定了,神把这命令分别出来,成为耶稣,一直等到两千年前才向我们表明出来,所以耶稣也应该拥有神完整丰盛的神性。加上『神性』这语词是属于“质量性的语词”,不是“数量性的语词”是不可以数算的。所以把『神命令的神性』讲解为可以数算的『神部份的神性而已』变得非常不合理了。
從神的神性角度切入去看,神的命令拥有神完整丰盛的神性,耶稣既然就是在太初神所预定和设立的命令,那耶稣一样拥有神完整丰盛的神性。这就是耶稣与神相同的地方!
Desert Rose的结论:
所以從使徒约翰文字记载的意义,我们看到了使徒约翰眼中的耶稣!
(i)神把『在太初所预定和设立的命令』分别出来成为了耶稣基督,这道这命令只是神命令的一部份。從这角度切入,使徒约翰所说的耶稣并非神的本身not the whole God!
(ii)耶稣基督既然是神命令中的一部份而已,我们虽然一样可以说耶稣拥有神完整丰盛的神性,因此從『神性』这角度切入,我们知道耶稣就是神。但我们还是不能推翻耶稣不是神本身的事实,not the whole God!
以上的结论,完全没有把独一真神分解为一个以上不同的神;神的命令,耶稣,和父,原为一,是不变的真理!
所以无论我们把耶稣看着是“道,神的兒子,神的羔羊,彌賽亞,那先知,真光,父的獨生子,以色列的王,人子”,都改变不了以上的事实,耶稣与神有所不同,同时却有所相同。耶稣是神的命令,耶稣拥有完整的神性,但耶稣还不是神的整体not the whole God!
(D)在其余约翰福音章节,使徒约翰有没有重覆“耶稣是父”和“耶稣不是父的本身”的概念呢?
这是一个事实,任何人在他的谈话和著作里面,都会重覆的诉说他认为对的一个理解和概念!以一个实际例子为例,我们真耶稣教会從一开始就认为“说方言是受圣灵的凭据”,所以我们信徒一直听到教会传道人或长执,在讲台上和教会书信里重覆这概念。如今更把这概念,写成“说方言是受圣灵的唯一凭据”。(可惜这是断章取义之下得到的一个错误的理解)
所以只要我们在剩下的约翰福音书里寻找,我们可以求证到以上的结论,是真实的,因为使徒约翰一直在重覆他眼中的耶稣的概念!或者Desert Rose的结论是错,因为使徒约翰并没有重提这种概念!
使徒约翰认为耶稣不是天父的经节:
- 因为父是比我大的(十四:28)
- 我们所拜的,我们知道(约翰四:22)
- 我往父那里去(十四:12)
- 我要求父(14:16)耶稣举目望天说,父阿(约翰十七:1)
- 我父作事到如今,我也作事;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,惟有看见父所作的,子才能作。父所作的事,子也照样作;叫人都尊敬子,如同尊敬父一样;那听我话,又信差我来者的;并且因为他是人子,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?因为人子是父神所印证的?(约翰五:17,19,23,24,27;六:27)
- 这是我从父所受的命令(约翰十:18),并且父怎样吩咐我,我就怎样行(十四:31)
- 那听我话,又信差我来者的?差我来者的意思?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,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?惟独从神来的,他看见过父?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,我又因父活着?並且父怎樣吩咐我,我就怎樣行;父怎样差遣了我,我也照样差遣你们?倘若神是你们的父,你们就必爱我。因为我本是出于神,也是从神而来,并不是由着自己来,乃是他差我来?(约翰五:24;六:39,44,46,57;十四:31;二十:21;八:28-29,42)
使徒约翰认为耶稣就是父的经节:
- 我与父原为一(约翰十:30)
- 若认识我,也就认识我的父(十四:7)
- 回答腓力的质疑时说)看见我,就是看见了父(十四:9)
以上直接证明使徒约翰对耶稣的理解,從第一章所说,到其他的记载,都重覆同样的信息,
『耶稣是父,但耶稣不是父的全部,not the whole God』!
这证明了Desert Rose的结论,是正确的!
因为:
(1)耶稣是神在太初预定和设立要与世人沟通的命令,是神命令中的一部份而已。一部份是小於全部,因此耶稣说“父比他大”!耶稣这些话语,证明了耶稣与神不同的地方!
(2)这在太初预定和设立的命令,是从神而来,出自於神。神的每一个命令都拥有神完整丰盛的神性,所以使徒约翰说,耶稣是神!因此耶稣说“看见我,就是看见了父;认识我,也就认识我的父;我与父原为一”!耶稣这些话语,证明耶稣与神相同的地方!
总结:
概要的总结,從神命令的角度来说,耶稣是子。從神性的角度来说,耶稣是父,等于说子也是父。总和的结论,耶稣是父,但耶稣却不是父的本体the whole God。所以反过来说父是耶稣,就犯了子集父集的毛病了!
无知的世人,可以把『神在太初就预定和设立的道』钉死在十字架上,但人根本没有丝毫能力可以把全能的永生神钉在十字架上。所以被钉在十字架上的『耶稣』,不是神的本体the whole God。因此永生神的命令,可以让耶稣有权柄舍弃自己(死去),这命令同样有权柄使耶稣复活(约翰十:18),交给他在末日审判世人的权柄(约翰五:27)。
换一个比喻,世人可以焚书 -- 『道』,但世人却无能烧死写书的神-- 『独一真神』!
也请相信,主耶稣基督就是那太初就存在但成为了肉身的『道,神的一部份命令』。主耶稣虽然与他的弟兄一样有肉有血也有人的私意,但主耶稣可以克制自己,不说自己肉体私意的意思,只把神预备要向我们说的命令说给我们听(约翰十七:8)。信耶稣又遵守耶稣命令的人有永生!不信耶稣不信耶稣所传讲的命令的,被我们遗弃的『道』,将是审判我们的审判官(约翰十二:48)!
写这一篇,只是想让基督徒的读者,更认识耶稣,更认识差耶稣来的神,更相信为什么唯有信耶稣的人才有永生!这是神所赐给我们的恩典,愿你们可以明白!
愿尊贵荣耀归于天上的真神,阿门!
备注:
Desert Rose凭据的一些理由reasoning:
(一)『耶稣』只是『在太初就已经存在的神的道』,“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”。
创世纪说,在起初(也是约翰说的太初),神说有,在七天内,就什么都有了。神藉着神说的话Word,创造了万有(创世纪一章)。
这就是为什么使徒约翰会说,万物是藉着耶稣造的原因,因为使徒约翰眼中,『耶稣』就是『起初神口中说的话Word』。我的假设,这道包挂神在创世纪七天说的话,与两千年前耶稣向我们所吩咐的一切话在内,这是使徒约翰告诉我们一个永不更改的事实。
诗篇说119:89袮的话安定在天,直到永远!
马太,马可4:4耶稣却回答说,经上记着说,人活着,不是单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。
(二)神在太初说完了神要说的话,从此以后就不再说任何话了吗?答案是否定的!
因为從创造万有之后,神一直跟亚当与夏娃,和生活在旧约时代的选民,说过数不尽的话语或命令。
(二a)我的论点是,这些『在旧约神跟以色列民说的话(道)』,是与『太初就存在的道』有所不同。原因是一直等到了两千年前,神才把『这太初就存在的道』藉着成为了肉身的耶稣,说给世人听,成为了我们的新约。如果这些话是一样的(新约如同旧约),已经说过的话何须再重覆呢?(耶利米31:31)
(二b)我的结论,神说过的话大约(可以假设为)可分为三大类:『太初就存在的话』与『和旧约选民所说的一切话』和『非常可能,神今天或以后一样也能向我们发新的命令,与起初说的(我们在新约听到的),和旧约说的,完全不同的话语』。因为没有任何人有此能力可以封住神的口,使神从此闭口不言!
Ben William
我能够完成这篇文章,是因为研究了Ben William所著的书,不能与他认同的原因。
所以顺便向大家介绍这一位我不认识,不认同却非常尊敬他的传道人,学者,作家,和教师,Ben William。我非常敬佩他的地方,是他对圣经文字原本意义存有一颗非常忠诚的心,与对文字理解的能力。你可以在他个人网站找到他的著作(http://benwilliamslibrary.com/)。他写了许多本书其一是“Is Jesus God” http://benwilliamslibrary.com/Jesus_God.htm。里面向你很理智的呈现,他认为耶稣不是独一真神的论点,总共有18点之多。我觉得Ben依据整段圣经文字的意思,讲解的非常诚恳和理智,我完全认同他的分析和理由。
Ben所不能解释和接受的,就是(约翰福音14:7节)提到的“若认识我,也就认识我的父”。Ben的理由是,如果耶稣是父,那当腓力不认同耶稣所说反问耶稣时“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,我们就知足了。”,为什么耶稣不为自己辩护呢?
我不晓得这位非常有知识和智慧的传道人,学者,作家,和教师,是什么理由让他忽略了其实主耶稣基督当堂马上反驳腓力“14:9,耶稣对他说,腓力,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,你还不认识我麽。人看见了我,就是看见了父。你怎麽说,将父显给我们看呢”。
这是我的最后结论与Ben不一样的地方!
“耶稣不是不是父,耶稣是父,但耶稣不是父的全部,因为耶稣只是神口里所出的命令,在太初已经存在的神的道Word而已。使徒约翰说,道就是神,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说不是父全部的耶稣(道),不是神”!Word was God, is more towards qualitative speaking than quantitative speaking。觉得,道就是神,是比较属于“性质上”的用法,而不是“数量性”的用法。
你可以读书,但不要反过来被书读你
被书所读者,不知为何要读书也?
或者读书只是想抄袭名作家所作的一句定论,满足人云亦云的雅兴,那你最好什么书都不去碰,包挂圣经在内!
如果你读书是为了想理解并领悟作者的思想,同时又能将书中思想的正反面问题及有限性逐一审理清楚,绝不屑把他人思想碎片作为自己思想坐标的话,那你就无需害怕读外教会作者的书。(取材于,一生要读知的100篇世界名文,主编王岳川总序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