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閱讀?每一個人都會讀會聽會講,無需多加解釋。
什麼是理解?理者,合理也!理解,就是合理的依據作者文字應有的意義,明白作者說這句話的意思是什麼。
這原本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,人人都懂。但在某個原因之下,我們看到解釋聖經出現巨大的差距,甚至完全相反,這問題的根源,往往是因為理解上出現誤差,和加添自己個人的意思,尤其是Out of context interpretation, 因為沒有參考比較完整的段落,斷章取義,所造成的。三位一體論,是最明顯的一個例子。
以一個更淺白事物為例:我本人,兒子叫我『父親』,我父親叫我『兒子』,我的孫子叫我『公公』。
你看到了嗎?我雖然有三個不同的身份和角色,我是做父親的,也是當人的兒子的,也是當人的公公的,但我還是我;人怎麼可以說,『父親』這名詞不同於『兒子』和『公公』這名詞,所以父親,兒子,和公公,是三個不同位格的人,但擁有相同的本質。硬生生的,把我從一個人,分解為是三個不同位格的人,但卻擁有相同的身體和本質。One in three persons。
更離譜的是,這些人竟然把我當兒子的身份和角色,進一步的曲解,當成是我所生的兒子,又說我所生的親兒子就是我本人。我所生的兒子,與我自己當兒子身份的兒子,根本是兩個不同的人,不是嗎?我所生的兒子是我,我是我所生的兒子,這是什麼邏輯?
這不可理喻的理解,毫無道理可言,竟然被相信了兩千多年。有膽敢舉手反對的,頭顱立刻不保。這實在是太荒唐了,是不是?
我們都明白耶穌所說這一句話的意思:“那些不領受我的話語和棄絕我的人,在末日有審判他的,那些被他棄絕了的話語,會是審判他的審判官”。扭曲耶穌所傳的真理,與不領受耶穌的話語,如同一轍,我們何必自欺欺人的說不是呢?把自己的意思,添加進去,已經看不到聖經文字原本的應有意思了,同時也扭曲了真理,不是嗎?
我已經意料到在這種曲解聖經已成風氣和時尚的教會團體,要這些人相信依據聖經文字應有的意義範圍,不添加己意,依照比較完整的段落的理解,是好像與虎謀皮一樣,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所以,我寧願多花我八個月的時間與生命,把研究書寫成書,以備留給以後的人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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