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一步再詳細瞭解Happy的回應,不難發現Happy診斷事情對錯的標準與邏輯,和Desert Rose非常不一樣!
Desert Rose的標準
凡被稱為“真理”或“真道”的概念,应具备如下特征: (一)不可改变的规定性。(二)恒久性。(三)广泛的适用性。
在這標準下,只要找出這理解與以上三點有衝突或不符合的地方,就足以證明這理解還不能算是真理。
其實這並非我個人定下的標準,應該是一般有識之士所認同的真理的定義!
Happy的標準
Happy的回應,提出一些足以證明他的概念的經節。我想不難看出Happy的標準就是,只要有一個是對的,那這理解就是真理或真道了!
Happy標準下的產品
說“神的靈充滿萬有”和說“神的靈沒有充滿萬有”,這兩個概念都是對的,都是真理,它們並不互相矛盾和互相抵觸?
把“矛盾不當著是矛盾”,等於和“把錯的當成對的,或把對的當成錯的”,是一樣的思維!
不僅把自己弄糊塗,也把別人弄得更糊塗,害己又害人!
一個可怕的現象
在“和不流”觀察到教會一個非常使人擔心的現象,有甚多信徒,只要捉住一句可以對證的經節,也不理會上下文的脈絡,都會像Happy一樣,以為所得到的了解就是真理!
更刺眼的是,同時以兩個互相抵觸互相矛盾的概念,解釋聖經經節!
就是這裡討論的問題,今天說“神的靈充滿萬有”,明天可以說“神的靈沒有充滿萬有,離開了”。這是多麼矛盾的兩個概念,但在甚多人眼中,卻是可以並存的!
失去了基本語言文字的規則與條理,如何可以明白文字的記載和原本意思呢?你說這會使你憂心如焚嗎?
主耶穌還沒有得著榮耀
所以,教會的說法,『認為主耶穌在世上時,聖靈還沒有降下來,意思是聖靈已經離開了人類的身體和身旁,聖靈沒有充滿萬有尤其是地球的其他角落』,已經被(3b1,3b2,到3b6)證明沒有廣泛的適用性時,Happy不能接受這理解出現的破綻,不能算是真理的事實!
(3b1,3b2,到3b6)同時證明,神的靈與主耶穌基督同在並且在主耶穌裡頭。除了人的身體之外,神的靈還是充滿地球的每一個空間和角落,很可能還是一直充滿着萬有的。
再加上主耶穌向使徒們豫言他還要回來時說過,(約翰14:16-17)這還沒有賜下來的“保惠師”,卻是使徒們認識的,因為祂與他們同在,(以後)也要在他們裡面。這句話更加肯定的告訴我們,在主耶穌還沒有得著榮耀前,聖靈是與門徒同在的。
中文翻譯本翻譯為“因他『常』與你們同在”,『常』字是翻譯家加上去的,英文與原文沒有這個字。或許因為這樣,中文讀者會理解成“常與你們同在,等於是【不是一直無時無刻的與門徒同在】,或許【有時候會不在】等等”。
神的靈充滿萬有
在沒有其他理由之下,我深信使徒保羅說的,神的靈是充滿萬有的,教會更是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。
既然聖經例子告訴我們,神的靈可以住在人裡頭,或不住在人裡頭(離開了人的身體),因此我們說“神的靈充滿萬有時,並不一定是指同時充滿了人的身體”。
充滿着萬有的神的靈,可以像空氣一樣,在我們或萬有的周圍,靜靜的紋風不動。我們看不見和聽不到風吹的聲音,但空氣還是存在的。在這概念之下,神的靈也應該是如此!
所以充滿萬有的神的靈,早已經在我們的身旁,神的靈又何須降臨在祂已經存在的地方呢?所以神的靈只需向我們邁進一步,就可以住進人身體裡頭了,不是嗎?
但當神的靈“動起來”時,或神的靈要“顯現”給人看到時,人的肉眼才可以看到神的靈落在人的身上和住進人裡頭的整個過程,不是嗎?
像鴿子般落在主耶穌身上,是神的靈“顯現”給施洗約翰看見!
像火焰般落在使徒們身上,也同樣是神的靈“顯現”給使徒們看見!
這些“顯現”,都有其特殊的目的,不是嗎?
教會為什麼只偏重於“顯現”而閉口不談神的靈顯現的“目的”呢?不知其然,如何能知其所以然呢?
而教會如今更硬性規定神的靈一定要賜給信徒“我們可以聽得見和看得到的恩賜(說方言)”,不可以賜給信徒“我們看不見聽不到的恩賜(信心)”?
嗚呼!哀哉!真教會!真信徒!
現在只有這感觸,希望不久的將來會好轉!
保羅的結論
以弗所書,是使徒保羅寫的最後的一本書。你可以把它看成保羅對神救恩的瞭解最後的一個總結。保羅說“一神,就是众人的父,超乎众人之上,贯乎众人之中,也住在众人之内。One God and Father of all, who [is] above all, and through all, and in you all.”(以弗所书 4:6)。
其實“神的靈住在信徒之內”是使徒保羅一個中心思想,出現在他每一本書信裡!
以“神是靈”講解以弗所书 4:6節,相信會更清楚!
無論是信與不信的人,神的靈永遠是超乎這眾人之上!
無論是信與不信的人,神的靈還是貫乎這眾人之中!
唯獨信主耶穌基督的信徒,神的靈才住在這眾人之內!這也是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所說的概念,只有神的靈在他裡頭的人,才曉得十字架不是愚拙的,才知道十字架是神的大能,是神開恩給我們的事,才會信主耶穌基督!
換句話說,保羅以哥林多信徒的“信”,證明信的人已經有神的靈在他們裡頭。
教會胡亂的說,保羅指他的書信是神所默示的。教會卻同時完完全全的排撤保羅所提的概念,當著不是神默示的,不也是非常矛盾的一個作為嗎?
唯獨像Happy沒有矛盾觀念的信徒,才不覺得矛盾,哀哉!真教會,真信徒!
保羅在歌羅西書的一句話
所以我們知道使徒保羅只相信“信主耶穌基督的人,裡頭才有神的靈”,在不信的人裡頭,沒有神的靈!
以此應用在歌罗西书 1:20節,這與神和好的,只是指“那信主耶穌基督的,有神的靈在裡頭的信徒”,而並非不信神的撒旦了,不是嗎?
因此,我們不可以排除保羅這句話裡所含有的幾個可能性:(1)主耶穌基督的寶血是為萬有流的!(2)主耶穌基督所成就的和平,也是為萬有所設的!(3)只要任何人信耶穌,即使是撒旦,耶穌所做的這一切都與他有份了。但不信耶穌的人,肯定與這一切無份!
你可以想想,如果神預訂撒旦是無可救藥的,無所不知的神又何必暗示撒旦去仿效義人約伯,是仿效約伯的“義行”?還是仿效約伯的“信神的心”呢?
你我無法揣測撒旦會不會來信主耶穌基督,但你我同樣沒有資格下定論說,主耶穌所開啟的“道”不是為萬有設的,萬有包掛所有的一切!
(既然藉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,成就了和平,便藉着他叫万有,无论是地上的,天上的,都与自己和好了)。
“真理”對“非真理”才會出現的矛盾
簡單扼要的說,人的理解會出現矛盾,都是因為人所以為是真理的理解,並非真理所致。因為“非真理”與“真理”對比之下,“非真理”一定錯誤百出,矛盾非常,不是嗎?
只期望各位讀者記得真理的特徵(一)不可改变的规定性。(二)恒久性。(三)广泛的适用性。
缺少三項中的任何一項,就不能算是“真理”,只是“人理”而已!
平安!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